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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介绍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局的职能为:推进市级机关后勤改革,加强后勤管理职能,发展后勤经济,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制度化和管理化。主要工作职责有 15 个方面,分别是:
1 、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全市政府机关的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 、推进市级机关后勤改革,研究制定机关后勤改革的具体政策、规定和办法,强化后勤管理职能,发展后勤经济,逐步实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法制化、社会化和市场化。
3 、负责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行政经费的管理及财务审计工作,包括预、决算管理,会计业务指导,财会制度监督等工作。
4 、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加强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
5 、负责市级机关汽车的编制计划、购置配备和更新报废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车辆牌证、燃料消耗及定点维修管理工作。
6 、根据政府授权,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和土地使用的管理工作,指导市级机关办公区和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7 、负责市级机关行政用房的基建规划立项初审工作和市级机关直管公房的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8 、负责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掌握市级机关房改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情况,编制市级机关职工住房补贴经费发放计划。
9 、负责市级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会务保障和接待服务工作。
10 、负责并指导、协调市级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的社会治安工作,以及环境绿化、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和人民防空工作。
11 、负责市级机关后勤干部、职工岗位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12 、负责市级机关公用的大中型技术设备的检测、保养、维修和安全运行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市级机关干部职工的燃气供应、子女幼托幼教和生活服 务管理工作。
14 、受市政府委托,管理局属事业单位,推进改革,搞好服务,增强后勤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能力。
15 、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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