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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服务单位经营压力加重(一)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8-8      阅览:
   近年来,尤其是去年10月1日我省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来,机关服务单位经营成本大为加重,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以机关物管公司为例,该公司主要从事市级机关7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雇工30人,其中保安25人,保洁5人,原人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而从2006年9月30日开始,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逐年上调,从三类480元/月增加到2007年10月1日的二类700元/月,上涨45.9%,小时工资从4.1元/小时增加到5.9元/小时, 上涨43.9%。给机关物管公司带来沉重的经营压力,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工资支出增加。作为政府服务单位,机关物管公司需要带头执行新标准,三次普调了临时用工的工资水平和加班工资水平,人平均工资调高了40%,仅此一项每年要增加支出近8万元。二、派工支出增加。长期以来,机关物管公司一直对市级机关小区的住户提供免费的各种维修服务(仅收取材料成本费),而随着工资标准上调,维修工人工资也普遍上涨约20%,派工成本大幅升高。三、优秀人才流失。工资普调后,社会单位的工资待遇不断提高,导致机关物管公司优秀的物业管理人员不断流失,据不完全统计,新的工资标准执行后,已有9名的老员工因待遇问题自行离岗。机关物管公司是我局机关服务中心下属的专为市级机关小区服务的物管公司,其服务质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近年来,先后投入资金近百万元进行了市级机关小区屋面改造工程和安防工程,小区的安全保卫和卫生保洁服务水平也逐年提高。但由于为机关服务的特殊性,其执行的物业收费标准却一直没有调整,始终保持在0.15元/平方的较低水平(其中还含有交给环卫部门的垃圾清运费),收取率也仅在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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