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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结对帮扶工作意见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11-13      阅览:
 
局机关党总支、各直属支部:
为推进我局结对帮扶活动持续深入地开展,现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委、市级机关工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度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市特困家庭活动的通知》(盐组通[2008]25号)精神,对我局今年结对帮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帮扶对象及帮扶目标
根据《2008年市区结对帮扶任务分解表(市直)》,我局今年帮扶的对象是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处圩洋社区董汉祥、贾金标等8户城市特困家庭。
今年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城市特困家庭活动的目标是:确保被帮扶的特困职工群众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每户年帮扶资金(不含实物)不少于1200元(2009年春节前全部到位),特别困难的要适当增加;有子女上学的,不因贫困而辍学;有危重病人的,能得到及时医治;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能实现就业或自谋职业;住房有特殊困难的争取妥善解决;被帮扶的特困家庭脱贫率逐年提高。每个党员干部年上门走访慰问不少于4次。
二、帮扶形式及帮扶措施
组织党员干部与被帮扶特困户家庭“结穷亲”,开展“一帮一”、“几帮一”滚动结对帮扶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包括机关党总支各支部),每个党支部帮扶1户特困户。
各支部要在“五助”上着力落实帮扶措施:
助困。对帮扶对象中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家庭,要通过捐款捐物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确保其家庭基本生活有着落。
助业。对有创业潜能的鼓励引导创业,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向的,各支部要帮助推荐就业,努力促进其就业或自谋职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扶助解困,努力从根本上帮助有条件的特困家庭尽快脱贫。
助医。有危重病人的,要借助政策和通过捐助等方式,尽量减轻他们的医疗负担,使病人得到及时医治。
助学。对于帮扶对象子女就学有困难的,要通过减免、资助学杂费等方式,确保不因贫困而失学。
助房。对于帮扶对象住房有困难的,要多方与相关部门协调,让其享受政府的相关住房政策。对居住在破房或危房里的家庭,要给予资金资助或帮助维修。
三、帮扶对象任务分解
各支部帮扶对象分配如下:
机关第一支部1户(圩洋社区七组贾金标);机关第二支部1户(圩洋社区七组董汉祥);机关第三支部1户(圩洋社区贾良彬);机关第四支部1户(圩洋社区九组贾文汗);机关服务中心党支部1户(圩洋社区十组季红平);市一招党支部1户(圩洋社区二组陈桂祥);市二招党支部1户(圩洋社区二组王正荣);机关幼儿园党支部1户(圩洋社区一组周华云)。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将帮扶任务落实到每个党员,把帮扶责任落实到人。
四、帮扶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今年结对帮扶工作任务较大,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我局将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羊维元同志任组长,马秀玲同志任副组长,党总支、办公室和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臧海波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各支部要明确1名联络员,与帮扶户保持正常的沟通联络。各支部要把结对帮扶活动作为密切党群关系、促进作风转变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建立责任制,将结对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党小组、落实到每个党员干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落实“一二三四五”的帮扶工作要求,即“一带”,带着亲情、热情、责任;“二不”,走访不落一户,救助不忘一人;“三落实”,帮扶对象落实到人,帮扶目标落实到人,帮扶责任落实到人;“四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个人专长清,帮扶需求清;“五点要求”,计划要有针对性,目标要有高定位,推进要有硬措施,督查要有严要求,效果要有新突破。
2、筹集资金,专款专用。由局党总支、办公室牵头,各支部动员组织,在局系统内开展向特困家庭“献爱心”活动,募集捐助资金。要充分做好动员工作,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高对帮扶工作的认识,自觉主动地捐款捐物,全系统争取筹集捐助专项资金10000元以上。捐助资金要建立专门帐户,由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3、上门结对,务求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效载体,带着感情、热情、责任心,积极投身到帮扶活动中去。要建立定期访问制度,经常深入到特困职工群众家中走访,每年走访慰问不得少于4次,在此基础上,认真填写好《结对帮扶手册》。对有创业潜能的鼓励引导创业,帮助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对有就业能力的,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全力帮助他们再就业。各单位在新雇临工时,要向结对帮扶户倾斜,优先考虑安排身体健康、符合条件的帮扶对象到门卫、清洁工等岗位上来。各支部要根据帮扶对象的需求,积极探索帮扶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力求标本兼治,从根本上帮助特困职工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促其尽快脱贫。此外,重大节日前要主动组织开展慰问活动,确保每年救济每户不少于1200元。
4、建立机制,严格考评。一是要健全机制,将帮扶工作与党建工作、创建文明机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相关工作联系起来,及时落实各项帮扶措施,保证结对帮扶工作正常化。二是要建立督查机制。要把帮扶工作作为各处室、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党支部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帮扶计划是否到位、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帮扶对象思想是否稳定、帮扶效果是否明显。三是年终认真考核评比,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扬;对组织不力、敷衍了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批评,限期整改,以确保结对帮扶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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