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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待、车辆、财务等工作管理的意见
 
编辑:admin     更新时间:2008-8-8      阅览:

关于进一步加强接待、车辆、

财务等工作管理的意见

各处室、中心、所、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接待、车辆管理、财务审批等方面的工作,本着节约开支、方便工作、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管理意见:

一、接待工作

1 、接待范围:省内外各地来我局参观指导、考察学习及联系工作的同行业副处级以上领导同志;因公来我局联系、洽谈业务的其他工作人员。

2 、接待标准:

(1) 国家、省及其他厅级以上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按市委市政府重要客情汇报的要求填写《来宾呈报表》,报市接待办确定。

(2) 对来我局参观考察的市外领导,处级领导带队的按每人 70 元标准安排(含酒水),以地方土菜、特色菜为主,酒水以地方酒为主;处级以下(不含处级)和其他人员来人参观,原则上按每人 30 元标准安排工作餐。

(3) 实行对等对口接待,陪餐人数原则上安排 1 — 2 人。

(4) 参观人员只安排一餐,不安排住宿,或由我局代安排住宿,但费用由来访人员自理,特殊情况需经局领导批准。

3 、 审批程序 :接待工作统一由局办公室扎口管理。根据客人隶属关系和抵盐活动内容,由局办公室安排,填写《来宾接待方案申报表》,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未履行上述程序的,其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二、车辆管理

1 、保障领导上下班的车辆相对固定。保障领导上下班的车辆,除保障主要领导同志的车(苏 J00086 )固定外,其他领导两个人一台车,具体是:顾建林同志、昝德和同志一台车(苏 J00088 ),沈怡奋同志、夏仲书同志一台车(苏 J00438 ),马秀玲同志、刘成山同志一台车(苏 J18868 ),陈宝龙同志一台车(苏 J11189 )。苏 J00331 商务车作为机动车辆;原借用的两台车(苏 J00508 、苏 J04560 )退还给江苏银行。

2 、费用归口列支。目前我局正承担着科技馆工程和紫薇花园工程的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项目上服务的车辆使用的油料、维修、保险等一切费用列入工程经费开支,由财务处统一负责与两大工程单位结算,任何个人不得自行到工程单位报销账务。

3 、人员车辆统一调度。除在上下班时间保障领导用车外,其余时间驾驶人员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以保障局领导和各处室人员的公务用车。驾驶人员不得借故推诿不出车,不得私自出车,下班时间车辆一律就近停放到市行政中心车库或市区机关多层车库。

三、 财务审批

1 、财务审批实行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度。

2 、各处室的费用支出凭证必须先由各处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把关签名,再由协助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核,最后报局长批报,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四、办公用品管理

1 、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扎口管理。

2 、各处室申领日常办公用品,须填写制式申领单,经其处室负责人批准盖章后,到办公室登记、盖章、备案,最后到行政中心办公用品超市领取。

3 、对确需外出购买的办公用品,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五、值班工作

局机关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每个办公室必须至少有一人值班,以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不在办公室的人员须在本处室去向牌上留有记载,局领导和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出市活动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以上规定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实行,希局机关全体人员共同遵照执行。

二 00 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机关事务 接待等 管理 意见

盐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07 年 4 月 25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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